中新网10月20日电 英国一名男子靠乞讨每年竟可挣17万港元,日前被伦敦市议会以一条有178年历史的法例禁止他继续行乞。
23岁的希尔过去3年假扮露宿者在布里斯托尔街头行乞,每天平均赚取490港元。他平日居于青年旅舍,用行乞得来的钱买海洛英吸食。
据香港媒体报道,警方每周逮捕两次这名冒牌乞丐,又向他提供居屋和辅导等帮助,但他在拘留所留宿一宵后便回其“发财地”继续行乞。市议会引用1824年的“流氓法”,若他再行乞便算违法,须入狱2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