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郑州十月十七日电(朱晓娟)今天上午,原“郑百文”董事长李福乾涉嫌提供虚假财会报告一案,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同案接受审理的还有原“郑百文”两名高层负责人。
据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查实,一九九七年年底,原“郑百文”下属的家电分公司在第一次上报财务报表显示经营亏损的情况下,采取虚提返利、费用跨期入账等手段重新编制虚假财务报表,虚增利润。此后,原“郑百文”依据这一虚假财务报表,在一九九七年上市公司年报中向社会公众披露赢利,从而使原“郑百文”在一九九八年七月顺利通过了配股方案,并筹集到配股资金。
检察机关认为,李福乾等人在任职期间,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和其他人利益,已构成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今年八月一日,郑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福乾等人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