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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毒鼠强注入食品殃及无辜 金华开审超市投毒案

2002年10月16日 14:59

  中新网10月16日电 据《今日早报》报道:曾引起浙江金华市民广泛关注的金华市区某超市投毒案,前天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个曾经同样为人关注、并获“全国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的钟勤,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走上了被告席。

  钟勤今年41岁,原是某百货公司员工,当他还在车辆厂当工人时,就因热心做一些公益事业,受到社会好评,后来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年志愿者”。可是,就是这样一名“优秀青年”,为泄私愤,在超市投毒,导致两名小孩重伤,一名成人轻伤。

  据公安部门查明,钟勤在百货公司工作时,就与员工钟某有不正当关系,后来钟某到另一家超市工作,为不影响正常工作,超市有关负责人劝钟某与钟勤断绝关系,钟勤得知这一情况后,即怀恨在心,多次捏造事实举报该超市及超市经理,欲达到扰乱超市正常经营的报复目的。后来,钟勤看到他举报的目的没有达到,竟产生了到超市投毒的恶念。

  今年4月20日中午,钟勤在自己住处的车库,将毒鼠强兑矿泉水稀释后,注入一盒酸牛奶和两包脆心巧克力,随后,将这些有毒食品投放到某超市食品柜的同类产品中。4月20日、21日,含有毒鼠强的牛奶和一包巧克力先后被顾客毛某和杨某购走,4月21日上午,毛某两岁的儿子、杨某及其4岁的女儿吃了食品后,先后中毒被送往医院抢救。经法医鉴定,两个孩子受毒鼠强中毒的损伤为重伤,杨某受毒鼠强中毒的损伤为轻伤。钟勤自己交代,当时是想让顾客吃了呕吐,然后投诉超市,引起超市混乱。

  案发后,公安部门立即全力侦察,5月3日,钟勤被刑事拘留,5月17日被依法逮捕。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认为,钟勤为泄私愤,将含有毒鼠强的食品投入到他人经营的超市中,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法庭将择日作出判决。(作者:吴卫平、卢成钢)


 
编辑: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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