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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黄岩开审“黑老大” 17名嫌犯涉嫌十宗罪

2002年10月15日 09:38

  中新网10月15日电 10月14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法院对以陆俊鸿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据检察日报报道,检察机关对黄岩区鸿运实业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陆俊鸿(绰号“和尚鸿”)为首的17人犯罪团伙,以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包括合同诈骗、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虚开增值税发票、虚报注册资本罪等十宗罪名进行指控。

  报道说,说到“黑老大”陆俊鸿,有一个人不能不提。他就是黄岩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王海鹰(已判刑)。王海鹰经常帮陆的忙,陆以摩托车、金项链等物作回报,一来一往他们便成了朋友。1992年,陆因殴打他人被治安拘留十五天,拖到1993年公安机关执行时,时任黄岩城关派出所副指导员的王海鹰,以申请将陆留在派出所执行为名,将其私放回家。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指出,陆俊鸿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从1990年初至2001年,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百姓,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据查,从1994年,陆俊鸿成立鸿运实业总公司(后改成鸿运实业有限公司),以企业需要购料生产为由,7年间共向财政机构、各大银行信用社等累计贷、借款1.3亿多元,提取现金5000多万元。而真正用于购买原材料仅500多万元。到案发时,尚有1100余万元未归还。这些钱大部分用于建造别墅、购买高档轿车以及豢养他的“兄弟”们。(黄检)


 
编辑: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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