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4日电根据海关统计,截至10月9日,除税则号列为72191300、72142000、73041000、73042100、73042900的5种钢铁产品外,其余43种产品均已达到关税配额总量,开始加征7%-26%的进口特别关税。
据国际经贸消息报报道,从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3国进口的钢铁产品若超出国别进口限定数量,暂不予进口。
海关征收特别关税时,对以下述方式进口或内销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加工贸易进口和从境外进入“两区一库”的,仍按现行的保税政策执行;
二、保税区内加工企业使用上述进口钢铁原材料加工生产的不属于实施临时保障措施范围的制成品销往区外时,应按制成品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的,不加征特别关税;应按制成品中所含进口原材料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的,应同时按原材料所适用的特别关税税率加征特别关税。如加工生产的制成品属于实施临时保障措施范围的,应按制成品征税的,同时按制成品适用的特别关税税率加征特别关税;应按所含原材料征税的,同时按原材料所适用的特别关税税率加征特别关税;
三、出口加工区内加工企业使用上述进口钢铁原材料加工生产的不属于实施临时保障措施范围的制成品销往区外时,不加征特别关税。如加工生产的制成品属于实施临时保障措施范围的,应同时按制成品适用的特别关税税率加征特别关税;
四、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以外的加工贸易企业使用上述进口钢铁原材料加工生产的制成品、残次品以及节余、剩余的原材料经批准内销的,应同时按原材料所适用的特别关税税率加征特别关税;对经批准内销的边角料,不加征特别关税;
五、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额度内进口自用的,应加征特别关税;
六、对进口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实施临时保障措施的钢铁产品,不加征特别关税;
七、对货样广告品,不加征特别关税;
八、对实行加工贸易保证金台账“实转”的,在征收台账保证金时,对实施临时保障措施的钢铁产品,都应同时计入特别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