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深圳十月九日电(张国栋周俊锋曾艳)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今日透露,该院近两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有五成四以上犯罪人员年龄在三十一岁到四十岁之间。该年龄段已成为目前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高发期,职务犯罪的“三十岁现象”不容忽视。
据有关人士分析,原因可能有两方面,一是在此年龄段许多人成为业务骨干,担任了副科长、科长甚至更高的职务,手中掌握了一定的权力,少数执法者存在浓厚的特权思想;另一方面,思想上尚不够成熟,意志不够坚定,仍带有年轻人的浮躁心态,抵制诱惑的能力较差,而不少执法部门偏重于业务,因此他们容易被社会上的不良分子拉拢、利用而最终陷入职务犯罪的深渊。
更不容忽视的是,这二十四名职务犯罪的执法人员中,研究生学历的有三人,大学本科学历的八人,大专学历的九人;副处级以上干部十一人,占四成六,科级干部九人,占三成八。由此可见,高学历并不等于高素质。相反,高学历者一旦堕入贪欲的深渊,危害可能更大。因而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职权行使的监控是重之中重。
在这些职务犯罪中较为典型的仍以受贿贪污等经济犯罪为主,其中又以受贿居多,共有十二人,占五成;渎职侵权也占了相当比例,其中玩忽职守四人,放纵走私三人。利用手中的行政执法权尤其是自由裁量权,徇私、徇情枉法,牟取非法利益,是新时期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突出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