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日电 “十一”当天出版的《求是》杂志“红旗论坛”发表孙波、周健伟的评论《反腐败不能“抓大放小”》。文章强调,反腐败斗争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系统工程。近年来,成克杰、胡长青等一批大案要案的相继查处,充分表明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人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文章说,标本兼治、全面推进,除恶务尽、斩草除根,是广大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积极共识和强烈要求。在这个问题上,既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又要对其他案件一查到底,决不能因其恶小而忽视。遗憾的是,至今依然有同志对这一问题存有错误认识,以为大案、要案的主犯祸国殃民、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严惩不贷,以儆效尤;而腐败程度较小、危害不大的各种“小蛀虫”似乎可以放一放、缓一缓,在反腐败的策略上,不妨来个“抓大放小”,不必主次不分、眉毛胡子一把抓。这种观点是极其有害的。
毋庸讳言,查处党员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查处高级官员违法违纪案件,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事关改革开放的成败,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因此而忽视群众身边“小蛀虫”、“小贪官”的腐败,同样会给党和国家的事业带来严重危害。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文章指出,近年来,我们在采访调查中发现,少数基层干部违法违纪现象呈现一些新的特征,很值得注意:
一是违法违纪形式呈多样化趋势。从查办的违法违纪村干部的案件看,大吃大喝、挥霍集体资金者有之,公款旅游者有之,公款报销自用电话费者有之,私分公款者有之,采取各种手段侵占集体财产者有之。腐败方式无奇不有,花样翻新,而且涉案金额有大幅度上升的趋势,一次侵占挪用上万甚至几万元的案件屡见不鲜。
二是作案手段日益隐蔽。不断变换手法,以达化公为私的目的,是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一个显著特征。前几年,一些心术不正的村干部大多采取白条入账、收入不记账不入账、重复报支等手段侵占集体财产。近几年已发展到采用编制假账、制作或购买假发票报支入账等手法作案,增加了查办案件工作的难度。
三是共同作案的情况不断增加。相互串通,共同作案,这是某些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突出特征。仅从财务手续的角度看,无论是公款旅游、吃喝挥霍,还是私分公款,仅由一人操作就能达到目的的可能已越来越小。于是,大多数违法违纪村干部或共同预谋,分工实施,或一人“摘果”,多人“分享”。
四是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流于形式,村级财务监督乏力。据了解,一些村在实际运行中,公开什么内容,哪些财交村民去理,完全掌握在少数村干部手里,村民知情权落不到实处,监督管理更无从谈起,村干部随意处置集体债务债权及财产的情况比较突出。
文章强调,作为基层组织的领导,村干部直接面对的是普通农民,算不上位高权重,其腐败的数额和后果虽比不上一些身居要职、大权在握的高级干部,似乎形不成大案要案,但决不能因此而轻视其腐败的危害。对于广大农民群众来说,村干部就是“大干部”,“村官”的一言一行,代表的就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如果农民群众从“村官”身上看到的不是廉洁而是腐败,不是实践“三个代表”,而是自私自利、以权谋私,那么,你让他们凭什么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凭什么充满热情地建设自己的家园?因此,反腐败不仅要从源头抓起,标本兼治,而且要上下齐抓,决不能“抓大放小”。为此——
一要选好配强乡镇纪检干部队伍。目前,一些地方的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有岗无人,有人无时间、无精力做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较为突出。各地党政机关要注意把政治思想素质好、原则性强、作风过硬的同志充实到乡镇纪律检察工作岗位,尽量减少他们担负的事务性工作,鼓励和支持他们放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对村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以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
二要统一认识,形成合力,清除村干部腐败的保护伞。与其他机关相比,乡镇、村一级的“人情网”“亲情网”对查办案件的干扰更为突出。乡镇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程度、支持力度,直接影响着对违法违纪村干部的查处。因此,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支持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工作。对违法违纪的村干部要坚决查办,对包庇违法违纪村干部的行为要追究其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切实清除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
三要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堵塞漏洞。村干部的种种腐败现象说明,村级财务手续不规范的情况依然存在,村级财务管理亟待进一步加强,县乡(镇)农经局(站)作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部门和审计监督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村级财务账目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加强对村级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杜绝村干部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四要民主选举,选贤任能,严把村干部入口关。选拔任用村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把政治思想好、文化水平高、工作有魄力、群众信任、具有开拓精神的人充实到村干部队伍中,大胆使用,大力支持。要注意通过村务公开、检查、审计等形式,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对个别村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解决,防止问题积累成堆,给党和人民的利益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