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9日电 据检察日报报道,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公安分局从一起故意杀人案中侦破一起雇凶杀人案,幕后策划者就是徐州“7·22”事故矿主庄金才。
9月27日,充当杀手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曹召玉、汪胜来被贾汪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庄金才目前已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等提起公诉。
1998年3月,庄金才联合张宗祥等5人共同出资承包贾汪区岗子村五副井,矿井生产经营由庄负责。但投产数月后,庄金才不给股东分红,不发工人工资,引起其他5位股东的不满,5位股东推举张宗祥与庄交涉,庄金才作出让步。同年10月底,矿井由张宗祥负总责,庄金才分管经营。庄金才因此怀恨在心,找到刑满释放人员曹召玉、王亚春等谋划杀人,并给了他们5000元钱。
2000年12月31日晚,曹召玉要刑满释放人员汪胜来在张宗祥下班回家的必经之地等候,他和王亚春骑摩托车尾随张宗祥,至贾汪镇搪瓷厂附近,汪胜来将张宗祥拦下,曹召玉、王亚春从后面跟上将张宗祥杀死。今年7月18日,因怀疑王亚春偷了其电视机,曹召玉将王亚春杀死后逃离。7月25日此案告破,从中带出了庄金才雇凶杀人一案。(华艾)
新闻背景:
庄金才于1998年初投资100余万元控股承包了贾汪镇岗子村五副井,1999年底开始出煤。但该井一直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等相关审批手续,只是以岗子村五号井(该井手续齐全)名义进行采煤生产。2001年6月15日,该矿井被当地有关部门查出并责令关停,但7月15日庄又擅自恢复生产。2001年7月22日该井发生爆炸事故,造成92名矿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8.2117万元。7月25日,庄金才被该市贾汪区检察院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