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8日电 据香港东方日报报道,歌影双栖艺人张柏芝指香港《明报》今年6月一篇头版新闻报道诽谤,26日入禀高院原讼庭,要求法庭发出禁制令,并向《明报》索取金钱赔偿。她指该篇关于谢霆锋涉嫌顶包案的报道,以“靠估”代替求证,内容不但失实,更累她损失880万元的广告合约。
张柏芝在诉状中表示,《明报》在今年6月7日,于头版刊登一篇题为《谢霆锋被控亲信指证》的报道,提及张柏芝将在谢霆锋涉嫌串谋顶包案中,将协助廉署担任控方证人。该文章却以“消息透露”的方式,描述对她做控方证人的动机。该报道称,她曾先后为警方及廉署录取两次口供,但两份口供出现矛盾情况。其作者的结论认为,张任控方证人,跟两份口供有出入有关。
张柏芝表示,该篇报道令读者产生错觉,令人以为她为人不诚实,而且不肯跟廉署合作,并且触犯了作假口供罪,令廉署能以此把柄威逼她作证人。她指出报道内容失实,对她个人、演艺专业和作为案件证人的诚信均造成严重伤害。
她又指出,《明报》从未向她查证,不理内容真伪、带有恶意地刊登这篇报道。张柏芝又称报道刊登后,她曾发律师信要求《明报》道歉赔偿,但遭《明报》拒绝,她更披露《明报》的覆信承认,报道涉案的内容,仅是由“一些律师推测”出来。
除《明报》外,张柏芝更点名指出《苹果日报》及《星岛日报》,指上述两份报章在《明报》注销涉嫌诽谤文章后翌日,亦在头版刊登相同的失实说法。《苹果》同系刊物《壹周刊》,更在八月刊登一篇题为《广告走晒唱片唔卖张柏芝芝末路》的文章,对她作进一步打击。她指这些负面消息,都是源自《明报》的恶意报道。
张柏芝称,除了声誉受损外,她更因为这些负面消息而损失三份广告合约,其中包括两份各值三百万元、分别推广美容健康食品及床褥的广告,及一份280万元的电单车广告,三份广告合约涉及880万元。
张柏芝控告持有《明报》的明报报业有限公司,除要求法庭颁令禁制该报再以任何方式并通过任何人再重复有关诽谤内容,还要求《明报》赔偿她的广告合约损失880万元以及一笔惩罚性赔偿,金额未有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