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7日电 据武汉晨报报道,昨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大型宣判会,将一批严重刑事罪犯公开宣判后,随即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据悉,这批被枪毙的犯罪分子中,以武汉市周边乡镇农民和外来人员为多。其中绑架8龄童并残忍撕票的罪犯李汉林昨日也被枪决。
今年38岁的李汉林出生在新洲区周铺镇,李汉林初中毕业后,就到城里来打工,到2001年11月份,李汉林已欠了20万元的债。为了还债,他想到了绑架小孩,勒索小孩家长。
2001年12月5日下午5时许,李汉林窜至武昌区中南三路铁路小学附近,将8岁男孩胡某骗至其在武昌虾湖院的租住地,逼胡说出自家电话号码和父母情况后,对胡实施捆绑,并采取用被子捂头、用电线勒颈等手段将小孩残忍杀害。
次日上午9时许,李汉林打电话给胡父,令其将20万元人民币赎金汇至其事先设立的招商银行一卡通账上,并将胡某的尸体抛入武昌区武南一村一排水沟内。
同月13日上午10时许,李汉林在招商银行循礼门支行附近打电话给胡父追问赎金是否进账时,被公安机关擒获,在审讯期间,李汉林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今年5月1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绑架罪判处李汉林死刑,李汉林不服一审,提出上诉,李汉林以其“系初犯,归案后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指认抛尸地点,认罪态度好”为由,请求从轻处罚。上月28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裁定。(蔡梨生、涂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