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7日电 据有关方面昨天透露的消息,困扰上海黄金交易所迟迟未能开业的增值税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一切准备就绪的上海黄金交易所拟于下月开业,但具体时间尚未最后确定。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已模拟运行9个多月的上海黄金交易所,在交易系统、清算系统、交割系统、仓库及制度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已就绪。上海金交所还先后确定了10家合格的金炼厂,在广东、山东地区为用金单位进行了交易规则、方式等培训工作。但有关黄金交易增值税政策一直没有明朗,影响了金交所正式开业。日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有关黄金税收政策的通知,对场内交易予以了税收政策优惠,使交易成本下降,也为金交所开业扫清了最后的障碍。
有关人士透露,上海黄金交易所开业初期主要开展现货交易,黄金交易涉及实物交割。交易系统则借助已成功运行多年的银行间外汇交易系统,并采用上海、北京双中心备份的体系结构和分布式数据库技术,形成全国范围的实时交易系统。
上海黄金交易所采取会员制。去年11月开始模拟运行时,就确定了首批会员108家,其中产金单位24家、用金单位60家、冶炼单位8家、造币单位3家、商业银行13家。会员中还分金融类会员、综合类会员和单项类会员。据悉,会员席位可以转让,但短期内不会有所增减。而据业内人士透露,现已有许多单位要求成为金交所的会员,会员席位费已从50万升至100多万,但尚未有会员愿意出让。
据了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的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不包括以下品种:成色为AU9999、AU9995、AU999、AU995,规格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黄金,简称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拌生金),免征增值税;进口黄金(含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持有黄金交易所开具的(黄金交易结算凭证))未发生实物交割的,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成交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同时免征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
通知还规定,纳税人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的标准黄金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免征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政策。(朱兆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