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6日电 据广州日报报道 从10月1日起,新修改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决查处“黄、赌、毒”违法行为的决定》规定:房屋出租人发现利用出租屋进行“黄、赌、毒”违法活动而不加制止或者不报告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据了解,按照深圳市现行的法规,只作出了道德义务上的约束,即只规定“房屋出租人不得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从事‘黄、赌、毒’违法活动。出租人发现利用出租屋进行‘黄、赌、毒’违法活动的,应当予以制止或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事实上,要求出租人都有这样的觉悟是比较困难的,因而新规定从“约束”的机制上作出了处罚规定,即不加制止或者不报告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通过行政处罚这一行之有效的方式,增加对房东的震慑力。
按照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公布查处“黄、赌、毒”举报电话。接到举报的部门对举报查证属实的,可以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罚没金额的5%~10%,最高不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