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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规范教师行为 学生面前不能吸烟喝酒

2002年09月23日 10:31

  中新网9月23日电 据齐鲁晚报报道:“打是亲,骂是爱”、“宁给好心,不给好脸”、“不打不成材”等老一套教育观念行不通了。济南市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会议对教师的行为规范与职业道德提出了“新要求”。

  会议公布了《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规定》。该规定明确要求,教师不得从事第二职业;教师要认真备课,做到一课一备,不重复使用旧教案,努力形成个性化教案;教师要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精选、布置作业,作业的分量和难度要适当,不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不以多留作业为惩罚学生的手段;教师要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面批作业或个别辅导,不能让家长或学生批改作业;教师要履行课后辅导学生的责任和义务,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不推脱敷衍、不搞有偿家教;教师要做好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协调工作,定期进行家访。

  另外,该规定还对教师的仪表衣着提出了要求,要求教师着装要体现职业特点,不浓妆艳抹,不佩戴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教师不能在教学区或学生面前吸烟、喝酒,不能在上课时间佩带传呼机和手机,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情;教师不得接受家长的宴请或让学生家长为个人提供服务;教师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向学生推销任何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未经批准的各种学习资料。


 
编辑: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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