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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鼠强投毒事件接连发生 鼠药监管力度亟待加强

2002年09月19日 15:24

  南京特大投毒案经过公安机关连续78小时的征战,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捕,但38条人命给公众造成的恐惧却不易散去。

  卫生部连续两个季度公布的重大中毒事件报告都表明,化学性食物中毒(主要涉及投毒)已经成为中毒事故死亡的“首犯”。近期媒体披露的毒鼠强投毒恶性事件包括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的2002年4月江西九江投毒案、2002年1月湖南临湘13岁学生为报复老师毒倒120名学生案、2001年广西百色两中学教师毒倒170余名学生案等等。

  “9·14”惨案发生后,政府和军队及时全力的营救使得伤亡减少到了最低限度,作为补救措施,教育部、卫生部、中国烹饪协会等有关组织和部门近日下发了多个紧急通知,要求加强相关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但我们首先要检讨的是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监管工作,毒鼠强毒性比氰化钠还大100倍,国家早在十多年前就明令禁止使用,但是在鼠药市场上它从未销声匿迹。作为一种剧毒生化药品,对它的管制应该有一套非常规范的制度和程序。药品监管、卫生防疫、商业流通、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农业部门都应该对它负起责任。现在的状况是“管理无序、市场失控、价格低廉、购买方便”。对剧毒鼠药还没有建立起一套与麻醉品、易燃易爆品管理相类似的强力监管制度。剧毒化学品的主管部门还没有建立起一套专门机制来管制剧毒鼠药的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致使剧毒鼠药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发放、药品运输和储存、流通和使用基本失控。

  要从源头上根治鼠药生产和销售问题,首先必须明确责任,把鼠药列入特种物品管理体系,与爆炸品一起列入综合治理范围。加大力度打击毒鼠强的生产和销售,决不能仅靠罚款来解决。

  在南京汤山特大投毒案的警示下,制定相关法规来理顺鼠药监管程序和加大打击力度,已经显得非常必要了。

  作者:黄岩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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