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9月19日电 新华社今天发表评论员文章《集中力量做好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全文如下:
江泽民总书记在刚刚闭幕的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强调,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为国家建设做出过贡献,理应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解决好他们的再就业问题,是整个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力气,集中力量搞好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这项重大而紧迫的当务之急。
当前,我国面临的就业整体形势十分严峻,其中最为突出、最为紧迫的是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下岗失业人员上有老,下有小,家庭负担很重,生活难。他们普遍年龄大、文化程度低、技能单一,就业竞争能力弱,再就业难。这几年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呈逐年大幅下降之势,1998年为50%,2001年为30%,今年上半年仅为9.1%。从各地大量的实践分析,对下岗失业人员如不采取积极的扶持政策,很难实现再就业。而他们的长期失业又会进一步加剧生活困难。只有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靠劳动收入的提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还要看到,重点解决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不仅会影响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的巩固,影响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深入,还会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正因如此,在做好“两个确保”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使其安居乐业,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实现企业和社会稳定必须解决的紧迫问题。
解决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也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在要求。社会保障是建立在有劳动能力的人逐步实现就业基础上的。社保基金主要来源于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大力促进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既可以使他们的生活得到根本保障,也有利于增加社保基金收入,减少社会基金支出,使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惠及群众。
从当前形势看,搞好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时不我待,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此必须有足够的认识,坚定信心,挖掘潜力,千方百计扩大再就业门路。
解决就业问题,首要的问题就是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找到一份工作。调查表明,我国第三产业的就业潜力较大。从1998年到2001年,黑龙江省180多万实现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中,有一半是在第三产业实现就业的;辽宁省实现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近150万,其中在第三产业就业的达到70%以上。各地必须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商贸、餐饮、服务等传统服务和旅游业等新兴服务业,尤其要高度重视发展门路广,就业门槛较低的社区服务业,建立起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问题的主要渠道。
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把工作做细做实。要根据下岗职工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一对一”服务,专人负责,跟踪到底,直到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要为自谋职业人员开展工商、税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一条龙”服务,使下岗失业人员很快就能办完所有手续,尽快走上创业之路。
搞好职业培训,是实现再就业的重要条件。各地要充分重视职业培训在促进再就业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再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要适应就业市场的需求变化,帮助下岗职工通过培训掌握再就业的技能和本领,形成一种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的良性机制,再辅之以鼓励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就业路子就会越走越宽。与此同时,对于年龄偏大、技能偏低、竞争能力较弱的劳动者,也应积极开展就业援助,确保资金和各项政策落实到他们身上,尽快实现再就业。
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潜力,有门路,只要我们瞄准新的就业增长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切实改善就业服务,工作真正做到家,就能够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解决好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开创再就业工作的新局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