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十八日电(记者吴庆才)作为打造“信用北京”的一个重要法律武器,北京市今天在全国率先发布了由刘淇市长签署的《北京市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这标志着北京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向制度化、法制化迈出突破性一步。
将于今年十月一日正式实施的《办法》明确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应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
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由身份信息系统、提示信息系统、警示信息系统和良好信息系统构成,其中,提示信息系统将主要记录企业因违法行为受到罚款、没收以及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企业未通过各类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行政机关认为应当通报的企业其他违法行为等信息。
而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撤销或者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处罚的企业;因严重违法行为未通过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以及经检验被定为未合格的企业;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受到罚款、没收和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企业,则将被列入“黑名单”,即警示信息系统。
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罗文阁介绍说,长期以来,北京企业中存在着商业信用严重缺失、金融信用缺失、产品信用缺失等严重扰乱经济秩序的问题。截至今年九月十日,北京已有八百零五家企业、两家事业单位和一百一十六名自然人被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这些单位及个人将为他们的欺诈、哄瞒等失信行为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