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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福森表示,中国将不断推进法律服务业对外开放

2002年09月19日 06:29

  中新社北京九月十八日电 (记者 朱大强)中国司法部长张福森今天在此间表示,我们将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需要,不断深入推进法律服务业的对外开放,更加充分地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加速培养一支高素质中国律师队伍。

  张福森是今天在此间开幕的“WTO与法律服务国际研讨会”上讲话中作上述表示的。

  张福森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经济作为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拓展经济发展空间,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这为中国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带来更多的机遇,同时也迎来严峻的挑战,和国外同行相比,我们还有很大差距,尚需奋力追赶。特别是需要适应客观形势的发展要求,进一步实现法律服务的职业化、专业化和国际化。

  谈到中国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张福森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资格考试,已建立了律师、法官、检察官法律执业共同体资格准入制度;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充分利用国内法学教育资源,提高律师的知识结构与服务质量,培养了一大批懂世贸组织规则、懂外语、懂经济、懂科技的年轻律师;通过国际律师界支持和协助,源源不断地派出优秀年轻律师赴法律服务业发达的国家学习,在国际知名的律师事务所进修,学习国际法律服务业的先进经验;通过吸引人才回归,大量海外优秀法律服务人才加入中国律师队伍,使我们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

  张福森表示,我们还通过各项措施,提高律师的执业水平,鼓励中国律师介入新兴科技经济领域,为中外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提供高水平的中国法律服务。我们还根据对世贸组织的承诺,颁布实施了《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和规章,为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提供了较宽松的市场准入条件和服务环境。据了解,从一九九二年开始,中国对外开放了法律服务业,已有一百多家外国律师事务所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从事外国法律执业活动;还有几十家香港律师事务所在内地设立机构从事香港及其境外法律执业活动。全球规模和收入最大的五十家国际性律师事务所中,有一半以上已在中国境内设立了机构。这些代表机构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开展外国法律服务活动,业务范围涉及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对华贸易和技术合作。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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