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8日电 气候渐渐寒冷,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和民工返乡问题又摆到了乌鲁木齐市领导的议事日程上,有关领导近日强调,民工的血汗钱绝不许拖欠。
17日下午,乌鲁木齐市委常委王新华带领市建委、市劳动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到建筑单位和工地进行检查和督促。
据乌鲁木齐晚报报道,在新疆天一建工集团承建的二道桥大巴扎施工工地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垫资建设以至于造成“三角债”情况非常严重。据了解,由于一些建设单位特别是房地产企业外欠该单位工程款达1.45亿元人民币,导致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738万元。同病相怜的遭遇也使乌鲁木齐建工集团拖欠民工工资360万元。检查组还特别指出,三雄房地产公司“二十一世纪大厦工程”工地已停工10天,工地上有近300名民工,可建设单位既不给工资,也不露面,采取不解决问题和逃避的态度。
王新华在检查后指出,建设单位和建筑单位要认真做好民工工资的发放和民工返乡工作,不得有误。同时他还要求建委指定专人负责和督促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为保证民工工资能按时发放,该市建委要求各单位要设立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保证金预贸比例为1.5%;1000万元以下工程,保证金预留比例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