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6日电:加拿大安大略省上诉法院的法官日前表示,虽然加拿大在一个世纪前向中国移民征收人头税是种族岐视行为,但是他们决定不予受理人头税争取补偿的案子。
据加通社报道,法官在裁决书中指出,人头税之举,在加拿大少数族裔权利的历史上为一“明显污点”,但是他们仍然维持高等法院的原判不予受理。理由是:虽有歧视之嫌,但却是当时的法律,并在法律之下执行的。
据报道,高等法院原来的裁决是不能以现代的道德观念去评断过去的法律,因而驳回了这一件集体诉讼案。
有资料显示,在1885到1923年间,加拿大向大约81000名华人移民收取了2300万加元的人头税(约值现今的12亿加元)。1923年之后的新的法律,取消了人头税,但是以后的24年明令禁止华人移民加拿大。
目前大约有400名当年上缴人头税的受害人、以及大约4000名曾缴人头税者的后代,提出集体诉讼,总共向加拿大政府索取12亿加元的赔偿,以及正式道歉。
此讼诉案中的代表李耀(音译)表示不会就此罢休:“不论最后结果如何,华人社区要争取一个公道。”
李耀说,他的父母当年就是靠借钱才能缴齐人头税,后来用了很多年时间才将这笔债还清。他还说,许多华人移民家庭因此遭受经济上的重击,多年后都没有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