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九月十三日电(记者董会峰)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梁爱诗今天称,香港特区已成立五年多了,应该是时候为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了。
梁爱诗在回应香港当地传媒询问时,作如上表示。
对于有报章猜测言论可能入罪,梁爱诗指出,言论是有自由的,基本法亦保障言论自由。她希望大家耐心一些,等咨询文件出来后再理性讨论,不要提前预估或者揣测。
保安局署理常任秘书长卢古嘉利也表示,特区政府正草拟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的咨询文件,之后会进行公开咨询。不过,现时未有立法的时间表。
基本法是香港特区的根本大法,有“小宪法”之称。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