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沙9月11日消息:昨天,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正式向外公告,梅花K案将于本月16日继续开庭。据原告律师杨杰华说,此次开庭将走完所有庭审程序,受害者获得应有的赔偿已成定局。
该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2000年9月20日,陕西药商程书群在与广西半宙制药集团第三制药厂原副厂长方党礼商议该药厂黄柏胶囊的销售时,程认为黄柏胶囊是纯中药制剂,疗效慢,须重新包装,才能打开销路。程当时出了个“点子”,在黄柏胶囊中加入盐酸四环素,并取商标名为“梅花K”。主管副厂长方党礼满口答应,并向厂长卢智汇报。随后,指令时任厂长助理的蒋向阳在胶囊中每粒加入0.4克盐酸四环素,蒋按要求写了一张“处方”,交给生产科长庞家林,庞没敢“违抗”领导的指令,照写另一张处方交给车间主任罗建安排生产。
明知胶囊加了盐酸四环素,罗建依然安排工人在2000年1月和4月共生产了三个批号。最后,18万多板价值14万元的“梅花K”由质检科长农志云给出检验合格证明,发给“杰事杰”公司。经过程书群的悉心“包装”后,本来只具有消炎作用的中药胶囊成了专门治疗性病的“仙丹”,前后共有196件假药“梅花K”流入中国26个省区。
经过“杰事杰”精心“策划”和在湖南的“医药代表”马小刚的“努力”,“梅花K”在湖南等地媒体大做广告,在广告中擅自夸大“梅花K”的疗效,使假药“梅花K”成了无所不能的灵丹妙药。据悉,“梅花K”销往全国各地,其中湖南株洲销售最多,达47箱。
2001年8月,湖南株洲市共有58人因服用“梅花K”后出现中毒,有10人严重中毒。“梅花K”假药案件引发了一系列诉讼。今年4月2日,湖南省株洲市芦松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梅花K”人身损害赔偿案,60名原告分别向广西半宙集团第三制药厂和株洲市药材有限公司、株洲市电视台等七个被告索赔总金额达1100余万元。
昨天,株洲市芦淞区法院公告说,由于60名原告对诉讼代理人及援助律师的授权行为是一般代理,故原告(受害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庭,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两名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必须亲自到庭。由于上次开庭已经走完了质证程序,此次开庭将直接进入法庭辩论程序,并力求高效率结案。
据原告代理律师杨杰华介绍,由于60名原告中申请作法医鉴定的32名受害人的鉴定都是在法院的指定下鉴定的,有的还是通过司法部鉴定的,鉴定结果基本上不会有太多的争论,根据法律和事实,受害人获得应有的赔偿已成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