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九月九日电台北消息:台“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今天表示,台积电公司已经在今天下午正式申请赴大陆投资八寸晶圆厂,近日内“经济部”将由“部长”召集跨部会首长组成“在大陆地区投资晶圆厂审查及监督小组”审查认定台积电是否已达到申请标准。
根据台积电提出的八寸晶圆厂投资计划书,台积电将以百分之百持股的方式成立子公司,在上海市松江科技园区建立一座八寸晶圆厂,总投资金额共八亿九千八百万美元。
据“中央社”报道,“经济部”上月已发布“在大陆地区投资晶圆厂审查及监督作业要点”,凡是台湾半导体业者赴大陆投资八寸晶圆厂,除了必须采取直接投资方式外,申请厂商必须在台湾投资十二寸晶圆厂,且达到基本量产六个月以上;日后厂商将八寸晶圆厂旧设备移往大陆时,制程技术必须是零点二五微米以上,而且必须达到经济量产规模。
“投审会”表示,近日内“经济部长”林义夫将邀集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审查小组,处理台积电的申请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