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一日电(记者姜知然)国家助学贷款推行三年,已经有三十五点一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借此摆脱了高额学费所带来的困扰,但是相对于全国一百四十二万贫困学生这个数字来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推行依然比较缓慢。
究其原因,无外乎三点:贷款数额小,笔数少,追还麻烦,银行不愿受理;贷款无需担保,属于信用贷款,贷款风险较高;以及媒体宣传不够,很多偏远贫困地区学生无法详细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的内容。
国家助学贷款规定每个学生每年最高贷款数额不超过六千元人民币,这个数字与银行所受理的其它商业贷款相比微乎其微,而且每个学校贫困学生的数量也绝非几个人,使得本来就不大的贷款数额办理起来十分麻烦,因此银行自然提不起太大的兴趣。
此外,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信用贷款,无需担保,因此贷款的风险就比较大。曾经有某市工商银行自一九九九年起向高校学生发放助学贷款,至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日有一千两百多名学生进入还款期,然而至今仍有一百一十九人没有还钱。
媒体对于一九九九年开始实行的国家助学贷款宣传力度不够,使得很多偏远地区的学生与家长根本不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内容。前不久,陕西省某地区的一位家长就因为儿子上大学的钱无法凑齐而跳楼自杀,这样的事情近三年来已发生了多起。
朱镕基总理在今年三月两会期间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及应关注弱势群体的概念。眼下中国高校中近百分之二十的贫困学生成为教育部门关注的重点。中国人民银行与教育部于近日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已经确定了经办银行的银行和学校,在高校开学前签定银校协议;对尚未落实经办银行的学校,有关经办银行要按照学校的意向选择,也要在高校开学前与学校签定银校协议,并考核落实情况。
应该说,政府部门对于推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决心是很大的。今年二月召开的全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明确提出,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商业银行和高校要按照一行(中国人民银行)两部(教育部、财政部)联衔下发的《关于切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积极落实“定学校”、“定范围”、“定额度”、“定银行”的“四定”工作,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进行。
据教育部的统计显示,截至二00二年七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确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高校一千三百零七所,其中已签定银校协议的有七百八十二所,已协调确定经办银行的高校有一百七十八所,其余三百四十七所高校正在落实经办银行。
同时教育部还积极组织学校对大学生开展信用教育,要求学校将信用教育纳入德育课内容,帮助学生树立信用观念。由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和北京大学联合制作的信用教育专题片,将于秋季开学后下发到全国所有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查询系统预计今年九月也将对有关银行开通。
以上措施的实施,目的只有一个,即让更多的学生、家长了解国家助学贷款,同时降低经办银行的贷款风险,从而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地实施,保证让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而辍学,保证每个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