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8月31日消息:新加坡联合早报今天刊载驻京记者周锐鹏的综合报道,据中国公安部表示,给予外籍人士在华永久居留资格的“绿卡”制度,实施办法草案“已经基本成熟”,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可望于明年之前施行。
中国“绿卡”制度是去年11月公安部召开的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会议推出的六项出入境改革措施之一,即“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制度”。
中国的多家媒体这几天纷纷追踪报道公安部的有关消息,表示中国可望在今年内兑现承诺施行“绿卡”制度。
新华社引述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长郝赤勇的话说,中国“绿卡”制度的调研、起草、修改工作进展顺利,草案逐步完善,已经基本成熟,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在2003年前如期施行”。
据悉,公安部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就可望发布实施。由于这是“完善”过去曾有的法律规定,所以,不必选择“试点”方式,可直接在全国施行,以吸引外籍人才和资金服务。
《中国青年报》昨天报道说,对于公安部确定2003年年底前完成中国绿卡的实施目标,有关人士乐观地表示“应能如期完成”。
不过,该报指出,由于中国是人口大国,也不是移民国家,因此,有可能取得中国“绿卡”的,将会限于三种人:对中国改革开放有重大贡献的外国人;中国一些单位非常需要的艺术、技术人才;家庭团聚人员。
这个报道所提到的“三种人”比较早时其他媒体提到范围更广。之前有报道说,中国政府有意对外籍高级管理和科技人才、投资数额较大的外籍投资者授予在华永久居留资格,给予免签证多次自由出入境等优惠待遇。
早在1985年,中国就在制定有关法律时规定了“外国人在中国有永久居留愿望的,可以取得长期居留和永久居留资格”。但是,这项法律至今没有普遍实施。有报道说,1989年至今只有67名外国人取得在华永久居留。
不过,随着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以及越来越多的“洋打工”涌进了中国,许多地方政府越来越认识到提供外籍人员居住和出入境便利大大有利于经济发展,一些地方已经先行推出各种吸引和留住人才的办法。
例如,上海就率先实施“上海市居住证制度”,以加快优秀人才的集聚。据报道,上海市居住证率先在那些到上海市工作或创业的国内外人才中实行,包括外省市人员、港澳台地区人员、获得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境外人员,以及外国籍人员,持证人将在诸多方面享受与上海市民同等待遇。
中国新加坡商会会长吴克昌受访时表示,中国要施行“绿卡”制度,是“令人鼓舞的好消息”。
担任新加坡发展银行北京分行行长的吴克昌说,如果拟议中的“绿卡”制度能广泛施行,对许多长期在中国工作、经商的外籍人士,可望免除每年更新居留证、就业证的烦琐工作。
“所以,我认为中国要施行绿卡制度是很好的消息,还能让外籍人士安心工作。”
不过,吴克昌也希望“绿卡”制度施行时要包括外籍人士的家眷,否则同样会造成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