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8月30日消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近日批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30所高等院校开展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各培养单位将陆续开始招生工作。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EMBA),是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教育的一种特殊形式。同工商管理硕士教育相比,其培养目标也是为企业培养务实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但在招生对象、录取标准、学习方式、课程设置、教学方式等方面,有较大区别。
招生对象为具有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后有8年或8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应有4年或4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高层管理人员;入学方式以资格审查和面试为主,招生院校组成考试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和考试,择优录取;教学方式以互动式的案例教学为主,结合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开展研讨式的教学;课程设置强调课程的整合性和决策导向,密切联系实际和面向国际竞争环境。
附30所高校获准开展EMBA学位教育名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近日批准30所高等院校开展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EMBA)教育。
首批批准学校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方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海运学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京大学、西南财经大学、浙江大学、湖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暨南大学、中山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南财政大学、大连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厦门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