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沙8月27日消息:昨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袁学明、陈桂云等2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原资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标平、原资兴市公安局副局长黄生平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同案受审。
据湖南日报报道,袁学明等人涉黑大案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由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
郴州市检察院指控:1995年7月至2001年1月,以袁学明、陈桂云为首的犯罪组织,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抢劫、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所得百余万元,并致2人死亡,6人重伤,8人轻伤,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为寻求“保护伞”,袁学明等人采用贿赂等手段,拉拢腐蚀原郴州市政法委副书记谢孔彬和郭标平、黄生平等人。1998年6月初,袁学明得知资兴市政法机关组织专案组调查其违法犯罪行为,即找黄生平打听,尔后又找谢孔彬、郭标平等人帮忙。郭、黄等人为使袁学明、陈桂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逃避查处,通风报信,弄虚作假。同年8月,袁等人的犯罪行为被当作经济纠纷处理了结。此后,袁学明、陈桂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更加猖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