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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报告建议尽快建立证券集团诉讼制度

2002年08月26日 10:25

  中新网深圳8月26日消息:深交所综合研究所近日出台的一份报告提出,建议在中国尽快建立证券集团诉讼制度。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这份名为《采用证券集团诉讼完善我国证券民事诉讼机制》的报告指出,从中国法院受理证券民事诉讼半年来的实践看,仅仅依靠单独诉讼和共同诉讼,中国的证券民事诉讼并没有实现保护投资者并遏制上市公司不正当行为的目的。如果民事诉讼机制不能够有所创新,投资者权利得不到确实保护,将导致理性投资者丧失对资本市场的信心。

  报告建议:由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制订证券集团诉讼的试行规则;在拟订试行规则时高度重视程序规则的可操作性;接受符合证券市场要求的规则,采用集团诉讼的“选择退出”规则,同时采用直接集团诉讼和股东衍生诉讼;完善有关的律师收费制度,确立证券集团诉讼中律师的风险收费以及律师为集团垫付诉讼费的办法;周密考虑证券集团诉讼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并做好预先应对。(程胜)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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