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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建平案月底移送检察院 案件特殊刑期约五年

2002年08月26日 09:31

  中新网北京8月26日消息:本月底,龚建平案将从宣武分局直接移送到宣武区人民检察院,宣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科将对龚建平依法提起公诉。由于龚案的特殊性,起诉书中有些存疑的东西将不会列入。如果是这样,龚建平的刑期估计在5年左右。

  据21世纪体育报报道,有关人士透露说:龚建平被逮捕已4个多月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已经接近了拘押期限,应该从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了。

  如果公安机关再不移送,他们将对龚建平变更强制措施,极有可能实行取保候审。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取保候审的可能性极小。

  由于龚案是建国以来一个较为特殊的案例,为保证审判工作顺利进行,起诉书的材料必须扎实,证据必须充分,宣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科正在作积极细致的准备。

  虽然龚建平收钱的事实清楚,但仍有两个方面较为棘手。一是有些行贿单位不承认行贿龚建平,仅有赃款和被告人陈述,无法定案。

  鉴于一些行贿单位的种种复杂因素,检察机关很可能采取的措施是:核对一笔是一笔。比如:绿城的行贿可以确定就只对绿城行贿提起公诉,其他的暂时放一放。

  第二个问题是龚建平为请托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不明显。从龚建平执法绿城两场比赛的录像来看,龚建平为绿城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并不明显,中国足协裁委会一致认为龚建平没有偏袒一方的行为和举动。

  对此,宣武区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士解释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受贿不一定是完全实施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如果有承诺但并没有实施,也以受贿论处,而龚建平肯定是有过承诺的。

  但龚建平案毕竟是建国以来从未遇到过的,作为第一次,起诉书中有些存疑的东西将不会列入。如果是这样,龚建平的刑期估计在5年左右。”

  不过,无论起诉也好,开庭审理也罢,难度都是存在的,最主要的就是中间人能否出庭作证。

  尽管宋卫平和龚建平都承认他们行贿受贿,但这一幕后交易是靠中间人来完成的。据悉,中间人极有可能是孙培彦,如果孙培彦没有抓捕归案,那么判决也就很难了。


 
编辑:陆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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