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8月20日消息:《鲁迅与我七十年》一书面世已近一年。然而,曾在该书后记中被提及的水渭亭近日却把该书作者周海婴告上法庭,要求与周海婴分享著作权,并赔偿损失20万元。据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将于9月27日正式开庭审理。
编辑至诚促成书稿
据扬子晚报报道,上海作协会员水渭亭原来是《文汇报》“笔会”专版编辑,1995年退休。水渭亭说,他发现:凡与鲁迅接触过的人几乎都有回忆专著,惟独鲁迅的儿子周海婴没有成书。起初,周海婴并没有撰写回忆录的意思,后来,在报社及他的多次努力下,周海婴才终于同意撰写回忆录,并希望能与“笔会”的编辑们合作撰写。这样,从1999年12月初开始,周海婴陆续寄给他回忆材料,两人开始回忆录的撰写工作。
不过,水渭亭说,他发现,仅凭周海婴提供的材料汇编整理,无法构成具有发表水平的回忆录作品。因此,他从1999年年末开始,凭借这些材料,重新组织结构、改写、补写和删改。至2001年年初,水渭亭完成了整部作品。
“怎能把我当‘枪手’!”
恰是在作品即将诞生之际,周海婴与水渭亭的合作关系出现裂痕。水渭亭说,2001年4月底,他收到周海婴的协议书,认定水渭亭仅为该部作品做了“编辑工作”,并承诺以一次性支付部分印数(2万册)分成版税的形式,要求水渭亭今后不再主张著作权。
对将自己定位为“编辑”,水渭亭感到无法接受,认为周海婴只不过是把他当成了“枪手”,因此在愤怒的心情下发信给周海婴,声明如果协议未签署而书已出版,将视为侵权。2001年9月,在双方未达成版权归属协议的情况下,周海婴授权出版了《鲁迅与我七十年》一书。该书作者、主编栏内均未署水渭亭姓名,代写的章节后也未署水渭亭姓名。因此,他这才把周海婴告上法庭。
“他起诉只是为了钱!”
对此,周海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水渭亭的做法,是对他的侮辱和伤害,水渭亭只是为这本书做了一些编辑工作,自始至终他都非常尊重水渭亭。周海婴承认,曾经给水渭亭8000元,但对方不同意这样的方式。而按照2万册给水渭亭付版税的方式,也被拒绝。周海婴认为,水渭亭不符合一个文化人的标准,他起诉只是为了钱,开出20万元的数字就说明他的心态不是那么平静。(包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