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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唱使用了别人的词曲 杨钰莹唱了就给钱 2002年08月17日 15:11 中新网北京8月17日消息:日前东方新报记者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获悉,歌星杨钰莹8月9日晚在北京北展剧场举办了《妈妈留给我一首歌———杨钰莹》个唱,14日中午,她委托签约公司,将这次个唱中演唱的20多位词曲家作品的一笔版权费,交到了该协会。 据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法律处一位负责人透露,大约半月前,协会得知杨钰莹将举办怀旧经典演唱会的消息后,有关人员向她发出了催交版权费的公函。但因杨钰莹忙于演出前的准备,来不及处理此事,工作人员又几次通过电话向个唱主办方催要。杨钰莹个唱结束5天后,工作人员准备再次电话催交版权费时,杨钰莹托人来到协会。问及具体数额,这位负责人只说,杨钰莹是按规定补交的。 这位负责人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正式公布,将极大地繁荣中国原创音乐,提高全民尊重知识产权、著作权法意识。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目前,像杨钰莹这样补交版权费的歌星还是比较少的,应该说,杨钰莹带了一个好头。要让歌星参加商演养成上交版权费的好习惯,还有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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