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首页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体育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广告服务



首页>>>>新闻报道

广州:今秋择校费统一下调5000元 借读费维持不变

2002年08月16日 14:54

  中新网广州8月16日消息:广州市物价局昨天公布了2002年本市高中、职高择校费标准,各类学校的择校费都比去年下调5000元,借读费维持去年标准不变。该标准自今年秋季起执行。

  据新快报报道,按照新标准,国家级、省市级和一般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择校费统一比去年下降5000元,择校费最高4万元,最低2.3万元,每位择校生将一次性缴交这笔费用。

  借读费则与去年持平,每生每学期为1400元-1800元不等。学生每学期分别缴交借读费。

  根据有关规定,所有学校高中部每年招收的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该校当年高中计划招生总人数的10%。

  择校费由县(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收取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财政部门按50%的比例返还给招生学校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其余部分统筹用于扶持和改造本地薄弱学校。

  广州市物价局早前曾向各中小学校发出通知,在中小学教育收费“一费制”方案确定前,秋季学生的所有费用将暂缓收取,但仍有部分学校已开始收取下学期的各类费用。对此,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今年的择校费标准公布后,凡超过标准多收的部分,学校一律要退还给学生,否则一经举报,将受到严厉查处。

  另据了解,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不允许收取择校费,但近年来不少名校仍在变相收取择校费。物价部门曾接到部分家长的投诉,但大多数投诉者不愿透露学校名称,导致查处困难。为此,广州市物价部门将在下月对全市中小学一费制、择校费进行检查,对违规收费者予以处罚。




>新闻报道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体育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分类新闻查询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