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大观 | 中新财经 | 中新体育 | 中新影视 | 中新图片 | 台湾频道 | 华人世界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供稿服务 | 广告服务 |
|
广西桂林市在漓江上设立禁渔区 保护生态 2002年08月10日 08:00 中新社桂林八月九日电(蒋雪林)广西桂林市八月八日率先在广西内河江段设立禁渔区,桂林市区虞山大桥以南至漓江大桥以北间江段禁止捕鱼。并将三十万尾鱼苗投放到漓江。 桂林市政府规定,禁渔区内禁止定置网、徒手抛网、鱼虾笼装捞、鱼枪射鱼、垂钓以及用鱼鹰捕鱼等一切捕鱼行为,并严禁在禁渔区内打捞河草。 此举旨在保护漓江渔业生态环境,确保漓江鱼类特别是漓江稀有鱼类的繁衍生息,尽快恢复漓江昔日水美鱼肥的盛况。 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和电、毒、炸鱼等灭绝性捕捞方式的出现,使得漓江渔业资源锐减,漓江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据统计,一九五0至一九五八年,漓江年捕鱼量为七十至一百吨,一九九0至一九九五年为十至十五吨,是建国初期的七分之一;鱼类种类由原先的一百一十四种减为现有的十余种,并呈减少趋势;天然渔业物种个体小型化。为此,保护漓江渔业资源,保护漓江生态环境已刻不容缓。
|
|||||
|
新闻大观| | 中新财经| | 中新体育 | 中新影视| | 中新图片| | 台湾频道| | 华人世界|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供稿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
|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