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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在漓江上设立禁渔区 保护生态

2002年08月10日 08:00

  中新社桂林八月九日电(蒋雪林)广西桂林市八月八日率先在广西内河江段设立禁渔区,桂林市区虞山大桥以南至漓江大桥以北间江段禁止捕鱼。并将三十万尾鱼苗投放到漓江。

  桂林市政府规定,禁渔区内禁止定置网、徒手抛网、鱼虾笼装捞、鱼枪射鱼、垂钓以及用鱼鹰捕鱼等一切捕鱼行为,并严禁在禁渔区内打捞河草。

  此举旨在保护漓江渔业生态环境,确保漓江鱼类特别是漓江稀有鱼类的繁衍生息,尽快恢复漓江昔日水美鱼肥的盛况。

  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和电、毒、炸鱼等灭绝性捕捞方式的出现,使得漓江渔业资源锐减,漓江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据统计,一九五0至一九五八年,漓江年捕鱼量为七十至一百吨,一九九0至一九九五年为十至十五吨,是建国初期的七分之一;鱼类种类由原先的一百一十四种减为现有的十余种,并呈减少趋势;天然渔业物种个体小型化。为此,保护漓江渔业资源,保护漓江生态环境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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