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大观 | 中新财经 | 中新体育 | 中新影视 | 中新图片 | 台湾频道 | 华人世界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供稿服务 | 广告服务 |
|
海南一看守所民警私放罪犯被判有期徒刑 2002年08月06日 14:57 中新网海口8月6日消息:日前,海南省东方市一公安民警王秋生,被该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私放在押人员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据海南日报报道,被告人王秋生,原系东方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民警。据东方市法院一审认定,2001年4月5日下午4时许,王秋生私自将在押罪犯黄冠民(已被海南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从该看守所的内仓放出外仓(办公区)。然后,通过传呼与当天下午值副班的看守所工作人员谢国伟联系。谢国伟回到看守所后,王秋生便叫他把罪犯黄冠民带回家去搞清明(扫墓等)。谢国伟问王秋生是否已将此事向看守所所长汇报、请示,王秋生说没有。而后,谢国伟表示不同意,并走开了。当天下午,罪犯黄冠民从看守所脱逃,至今未归。
|
|||||
|
新闻大观| | 中新财经| | 中新体育 | 中新影视| | 中新图片| | 台湾频道| | 华人世界|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供稿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
|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