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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陆委会"拒绝修正阻碍两岸"三通"的条文 2002年07月17日 09:31 中新网香港7月17日消息:台湾当局“陆委会”将在九月“立法院”新会期开议之前,提出“两岸关系条例”的全盘“修正案”,但并不准备修正有关阻碍两岸“三通”的条文。 据报道,当局“陆委会”不仅要在近期内提出两岸直接投资的政策及配套措施,还将在八月底前根据两岸经贸交流及社会交流实际需要,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进行全盘“修正”。 “中通社”引述岛内《工商时报》报道,“陆委会”此次“修正”是以人员往来、人员任职、经贸往来、两岸通航、文教交流、两岸协议、广告等事项为主要架构。其中,在两岸通航的相关条文二十八至三十条,阻碍两岸直接通航。 国民党已要求“陆委会”在修正案上加上两岸“应通航”的具体字眼,再据此订定管理办法。而当局官员表示,两岸通航政策“绝不可能”如此形成。 相关官员又声称,现行条文即已足够因应“三通”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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