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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电讯委员会专家:攻击卫星信号在美亦属违法

2002年07月10日 15:20

  中新网北京7月10日消息:针对中国鑫诺卫星遭“法轮功”邪教组织非法信号攻击一事,美国联邦电讯委员会法律专家9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美国法律规定,这种行为在美国也属于违法的犯罪行为,会受到判刑等惩处。

  联邦电讯委员会是美国政府对国内外通信进行调控的主管机构。据该委员会负责卫星通信法律事务的专家介绍,从1934年联邦电讯委员会成立起,美国联邦政府就制订了有关法律,禁止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私自进行无线信号传输。根据规定,如果未经许可蓄意干扰、破坏卫星通信,严重者最多会被判10年监禁,同时还将被罚款。此外,故意破坏、干扰有线电视节目传输的行为也是非法的,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美国《华盛顿邮报》、《纽约时报》等9日都对“法轮功”邪教组织攻击鑫诺卫星一事进行了相对客观的报道。《华盛顿邮报》的报道援引中国信息产业部有关人士的话说,干扰卫星通信这种卑劣行径是“法轮功”邪教组织犯下的又一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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