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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称中国安全事故主要是人祸 2002年06月25日 20:18 中新网北京6月25日消息:参加此间举行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八次会议的委员们今天在审议安全生产法草案时指出,当前中国重大安全事故多为责任事故,是违章作业造成的,大多数是“人祸”。 新华网报道说,委员们表示,安全生产法通过后,要加强宣传和执法力度,对“人祸”事故责任人严加处理。 曾任国家经贸委主任的盛华仁委员提出,安全生产法应当强调以下几点:一是强调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坚持从严治企;二是强调安全保障措施和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设施,并在资金上予以保障,计入工程预算和生产成本;三是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对没有安全生产知识的职工进行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四是强调责任体系,包括领导决策责任、监督和检查责任以及落实、执行责任。 张皓若委员提出,法律草案对生产企业的安全问题规定得比较细,但对服务业涉及不足。服务业恰恰是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出现过不少恶性事故。如百货商场、电影院、旅店和网吧,因为人群密集,一出事就是重大事故。法律在加强服务业安全生产方面应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 严义埙委员指出,当前安全事故发生前,有关负责人明知道有事故隐患,但是为了多赚钱,心存侥幸,结果酿成大祸。安全生产法对明知生产过程违法操作却继续生产造成事故的,要规定更为严厉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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