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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隐患也不整改 海南公众场所火灾隐患严峻 2002年06月20日 11:20 中新网海口6月20日消息: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长李长河近日在通报了该省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情况时表示,海南省公众场所火灾隐患严峻。 据海南日报报道,目前该省共存在火灾隐患单位962家(含去年遗留单位),火灾隐患2609处,其中重大火灾隐患单位68家。 李长河分析,这些火灾隐患的存在,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去年专项治理工作不彻底,后续工作未跟进。去年检查中发现的40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只有13家基本完成整改; 二、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淡薄。需要政府决定责令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停产、停业时,一些地方政府怕影响地方经济发展,态度不坚决,致使重大隐患单位长期得不到解决; 三、“半拉子”工程临时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突出。目前海南省现有的“半拉子”工程有496幢,这些工程部分改成了公众聚集场所,普遍存在内部疏散通道不畅和消防设施不到位等问题; 四、一些单位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消防安全主体意识。一些公众聚集场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的安全主体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强,没有及时检查本单位是否存在隐患,甚至对已指出的火灾隐患也不采取措施,导致隐患难于彻底解决; 五、家庭旅馆执行消防技术标准难度大。海南省现有家庭旅馆336家,基本由自建住宅楼改建而成,大多业主消防安全管理混乱,按照消防法规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基本都不符合消防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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