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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特大事故 新疆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整治

2002年06月12日 06:04

  中新社乌鲁木齐六月十一日电(钟匾)新疆将在七月三十一日前,将未经批准恢复生产的各类小煤矿全部关闭,以遏制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伤亡人数,实现煤矿安全状况的好转。

  记者从此间有关部门获悉,为了达到上述目标,新疆将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对象是已关闭又擅自恢复生产和非法私开矿井;采煤方法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到今年年底达不到小煤矿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今年一月三十一日前未通过验收的矿井;装备水平、防范措施等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矿井和开采高灰高硫煤矿井等六类小煤矿。

  据了解,今年一至五月,新疆煤矿事故死亡六十七人。其中,四月十八日库车县塔里木乡煤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死亡五人;五月二十日米泉市源通公司煤矿发生重大事故,死亡九人;六月一日温宿县克孜布拉克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至今七人下落不明。而这三起重特大事故都是在煤矿安检部门下令停产整顿后,煤矿企业有令不行,违法生产所酿成的悲剧。

  当地政府强调,煤矿企业法人对本企业的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负全责,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煤矿安全生产负重要的领导责任,对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负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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