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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炳才回顾大陆为推动“三通”所做的努力 2002年06月04日 16:34 中新社北京六月四日电国务院台办常务副主任李炳才日前在接受台湾“东森电视台”记者专访时,回顾了祖国大陆为推动两岸直接“三通”所做的努力,并指出实现两岸“三通”是祖国大陆方面一贯主张。 他说,早在一九七九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告台湾同胞书》中就提出希望两岸双方尽早实现通航通邮。一九九五年,江泽民主席提出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动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他再次指出,两岸直接通航、通邮、通商是两岸经济发展的各方面交往的客观要求,也是两岸同胞的利益之所在,完全应当采取实际步骤,加速实现直接“三通”。 以两岸海上通航和空中通航为例,早在一九七九年,交通部负责人就恢复和发展大陆与台湾之间海上客货运输发表谈话,从那个时候开始,一些大陆港口开始接纳台湾船舶。为了保证台湾船舶能够在台湾海峡安全航行,祖国大陆解除了大陆一侧灯桩对台湾方面的遮蔽,并陆续兴建很多有利于航行的灯桩。另外,大陆的海岸电台也都对台湾船舶开放,大陆搜救中心也对台湾船舶全方位开放,并对遇难的台湾船舶进行救助工作。台湾船舶到大陆港口靠泊作业时,港务部门都给予全力支持与配合。 李回顾说,一九九六年,交通部专门颁布了《海峡两岸间航运管理办法》。为了促进两岸航运公司之间业务上的联系沟通,到目前为止,已经先后批准台湾船舶公司在大陆设立两家独资公司、五家合营公司和几十家的航运公司代表处。 在空中运输方面,一九八一年,民航总局作出三项决定,第一,大陆民航已准备好可以飞往台湾的航机,服务两岸民众;第二,台湾民航客机在执行飞行任务中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可在大陆民航机场降落或起飞,大陆机场将提供一切安全保障和服务设施;第三,随时准备和台湾方面就两岸空中通航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在达成共识前,双方可以先就空运企业之间业务代理先做起来。一九九0年,民航总局又颁布《祖国大陆和台湾间民用航空运输不定期飞行申请和批准程序的暂行规定》。先后批准台湾四家航空公司在大陆设立代表处。 李炳才还提到,为了便于两岸民间业界沟通协商,大陆成立了海峡两岸航运交流协会和中国民用航空协会,这些协会与台湾相应民间机构多次进行研讨,就技术问题进行协商及互相参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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