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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炳才:两岸企业互设办事处对双方百利无一害 2002年06月04日 16:32 中新社北京六月四日电国台办常务副主任李炳才日前在接受台湾媒体采访表示,两岸企业互设办事处,对双方都是有百利无一害的。 李炳才表示,大陆方面为了推进两岸经济交流合作,批准了很多台湾公司在大陆设办事处。除台湾船公司、航空公司已设大陆代表处外,大陆还批准设立了两家台资银行、两家台湾银行在大陆的代表处,批准了五家台湾保险公司、十家台资证券公司、五家保险公司代表处。大陆的态度是非常开放的,这对两岸经贸发展相当有利,因为他们可以了解情况,可以掌握信息进行沟通。 他说,但到目前为止,台湾当局还不允许大陆的航运公司、金融机构赴台设立办事处。现在大陆很多企业比如联想集团每年在台湾采购量很大,这些企业在台湾设办事处,就可以及时与生产厂家保持联系,可以解决业务中遇到的问题。这对双方都是有百利无一害的。 他还说,大陆很多的商业银行,特别是股份制银行非常想到台湾设立分支机构,因为两岸产业资本合作到一定规模时,需要金融提供支持服务。如果大陆银行到岛内设立分支机构以后,可以了解客户资信状况,在融资或其他金融服务上可以更加及时。 他表示,希望台湾能取消限制,允许大陆的船公司、航空公司、金融机构的大企业到台湾设立机构。只有这样,两岸经济关系才能朝向一个直接的、双向的、互惠互利的方向发展。 目前到大陆申请设立代表处的台湾银行有八家,除了有一家因要组建金控公司主动撤回申请外,余下七家中大陆已核准世华、彰化两家银行分别在上海及昆山设代表处。对其它五家银行,李炳才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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