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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举行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名誉权胜诉案报告会

2002年05月15日 06:10


“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名誉权东京胜诉案报告会”十四日在北京民族饭店举行。李秀英的日本辩护律师渡边春已在会上介绍了诉讼案的胜诉经过。日本人松村俊夫、相泽宏明和展转出版社被判侵犯了李秀英的名誉权,并赔付150万日元。中新社记者 史利 摄

  中新社北京五月十四日电(记者朱沿华)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今天在北京举行“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名誉权胜诉案报告会”。李秀英的辩护律师渡边春己先生从日本专程来到北京介绍了该诉讼案的胜诉过程,并对法官免去被告登谢罪广告的判决表示了遗憾。

  据渡边律师介绍,今年八十三岁的李秀英老人是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八日,几个日本兵对在五台山附近的一所小学避难的李秀英企图进行奸污。李不从,日军即用刺刀向李秀英的脸上、身上、腿上连刺三十七刀,李昏迷后被救,七个月后才康复,至今身上还有多处疤痕。此事不仅被摄录在美国牧师马吉的胶片中,《拉贝日记》、《威尔逊资料》等书中也均有详细记载。

  一九九九年日本人松村俊夫、相泽宏明和日本展转出版社却出版《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一书,否定李秀英等人是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身份,进而否定南京大屠杀的史实。李秀英遂于同年九月在日本“中国人战争受害事件赔偿律师团”的支持下,在东京对三被告提起维护名誉权的诉讼。这一诉讼历经两年,于今年五月十日终获胜诉。被告被判侵犯了李秀英的名誉权,并赔付一百五十万日元。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宗泽针对此事指出,李秀英名誉案的胜诉,维护了李秀英的合法权益,从更广方面说,可视为日本从司法角度对南京大屠杀事件的确认。 渡边律师今天还以日本“中国人战争受害事件赔偿律师团”副团长的身份表示,该组织未来将与中国人权基金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一起从维护正义、尊重史实、捍卫人权出发,通过法律渠道,更好地处理中国民间在日本提起诉讼的其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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