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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当局对艺术系列活动强迫冠名“福尔摩沙” 2002年05月08日 17:26 中新网香港5月8日消息:台北讯,最近台湾当局“文化建设委员会”补助当地国际艺文活动时,要求主办者冠上“福尔摩沙国际艺术节系列”的名称,否则无法纳入“补助”范围,引发艺文界议论,并质疑当局此举有泛政治化之嫌。 台湾一些政坛人物喜欢用“福尔摩沙”来形容台湾,认为“福尔摩沙”就是葡萄牙语所谓的“美丽之岛”。而这个词也被政客涂上“台独”色彩。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被当局“文建会”纳为“福尔摩沙系列”者,包括“城市艺术节”、“加台夏季音乐节”、“台北国际合唱音乐节”以及“台北国际舞蹈营”等活动。 而由于“台北国际城市艺术节”更名为“福尔摩沙国际城市艺术节”,祖国大陆的参加者已经退出活动。 报道指出,在名称方面,“文建会”毫无妥协的余地。 但“中通社”报道指出,最近许多台湾出版的著述揭示,“福尔摩沙”的涵义与当局的理解存在出入。据文献记载,十六世纪末期,葡萄牙人航海经过台湾,看到台湾山峦青翠欲滴,因此惊呼:“IlhaFormosa”,其中Ilha意谓岛屿,因此当时葡萄牙人原意是“青翠之岛”。 报道说,葡萄牙人在海权时期以“福尔摩沙”命名的岛屿,在亚洲、非洲和南美洲合计有12个之多,因此“福尔摩沙”并非“台独”分子理解的“专属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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