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大观 | 中新财经 | 中新体育 | 中新影视 | 中新图片 | 台湾频道 | 华人世界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供稿服务 | 广告服务 |
|
李鹏强调人大常委会将抓紧农业法律制定修改 2002年04月29日 10:40 中新网北京4月29日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法制讲座上强调,为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完善中国的农业法律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抓紧有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重要法律的制定和修改。 李鹏指出,中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带有战略性全局性的根本问题。 人民日报报道说,李鹏还说,在出台一系列有关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的同时,政府还高度重视依法保障和促进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在立法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和修改了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土地管理法、种子法、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沙治沙法、气象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乡镇企业法等专门法律,还在其他相关法律中对有关农业问题作了规定,基本形成了保护农民利益、促进中国农业发展的法律体系框架。在执法监督方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连续多年对农业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李鹏说,应该看到,农业仍然是中国的弱势产业,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仍然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难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农业的发展又面临新的更大的挑战。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完善中国的农业法律制度。(傅旭、石国胜) 更多报道:中新财经
|
|||||
|
新闻大观| | 中新财经| | 中新体育 | 中新影视| | 中新图片| | 台湾频道| | 华人世界|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供稿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
|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