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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将按国际惯例赔偿国航客机遇难乘客 2002年04月15日 18:24 中新社北京四月十五日电(记者李鹏)中国民航总局今天表示,中国将根据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以及有关民用航空法规给予国航失事客机受难者赔偿。 记者获悉,今日在韩国失事的国航班机是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的。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已经成立了事故调查小组,正在办理签证以赴韩国调查有关飞机失事情况,将依照有关保险国际惯例来处理。 中国保监会北京办公室的一位官员说,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的是乘客机票中已经包含的承运人责任险。除此以外,如果乘客在购买机票的同时,还购买了二十元的航空意外险,则不幸遇难时将获得二十万元人民币的赔偿。由于该航班是从北京首都机场起飞,这部分保险由北京的几家人寿保险公司共保。另外,乘客如果平时购买了人身意外险,也会获得相关赔偿。 纽约人寿国际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朱航向记者介绍说,在国际上,一般由多家非寿险保险公司来承保飞机承运人责任险,其费率和赔偿标准根据不同航线、不同国情来确定。例如,“九·一一”事件后,保险公司普遍上调了航空保险的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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