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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推进法治进程的重大举措 2002年03月22日 09:05 中新网北京3月22日消息:昨天,中国任命了首批大法官、大检察官,江泽民、李鹏、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共同会见首批大法官、大检察官。《人民日报》今天就此发表评论员文章指出,此举是中国推进法治进程的重大举措。文章全文如下: 首批大法官、大检察官的光荣诞生,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政法队伍建设和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高度重视。这是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推进我国法治进程的重大举措,意义重大。 评定大法官、大检察官,是贯彻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化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成果。实行法官、检察官等级制度,是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要求,也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的需要。法官、检察官等级的划分,包括职务、学识、法律专业水平等多方面内容。等级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法官、检察官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对建设一支让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法官、检察官队伍,有着积极而现实的作用。 评定大法官、大检察官,意味着法官、检察官制度的改革在两个重要方面已取得实效:一是队伍从大众化走向职业化。法官、检察官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职业,要求很高,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胜任的,既需要相当的资格、资历,还必须通过专门的选拔和任命程序;二是管理从行政化走向专业化。旧有的行政管理模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司法工作的要求,必须转变为符合审判、检察规律和特点的专业化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法官、检察官制度,才能更好地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给我国的司法工作带来的变化和挑战。 评定大法官、大检察官,既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重视,又表明党和国家对司法工作寄予厚望。身为新中国首批大法官、大检察官,是光荣,更是责任。相信他们必将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带领全体法官、检察官严格执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多做贡献。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党和人民对法官、检察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我们的法官、检察官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忠于党和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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