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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中国有1.2万余名“黑社会”分子被判刑 2002年03月11日 07:10 中新网北京3月11日消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昨天透露,去年4月至12月,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处理带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300多件,判处罪犯12000多名。 刘家琛在与网民对话时透露,这些犯罪分子被判处5年徒刑以上的占62%。这些案件的审判,狠狠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伸张了正义,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整顿当地的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刘家琛说,中国刑法对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有十分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还就这个问题作出了司法解释。对于一些黑社会犯罪案件的认定,要按照刑法的规定和具体案件的事实来认定。 他说,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打击带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方面,比较注意深挖他们的“保护伞”和“黑后台”。因为黑社会势力犯罪分子是在面上,如果他们通过各种手段在国家机关内部、企事业单位里面找到了“保护伞”,留下这些人不处置,那就是斩了草不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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