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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校学历不能报考司法考试? 法院说了算 2002年03月08日 17:04 中新网广州3月8日消息:昨天,全国首宗司法考试报名资格纠纷案在广州白云区法院开庭。从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政法专业毕业的广州市民刘某,欲从法律上为自己的学历争“名分”。 据羊城晚报了解,今年1月17日,刘前往广州市司法考试报名点报名,但遭拒绝,问题出在学历上。刘交涉无效,将广东省司法厅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其履行法定职责,为刘某立即办理报名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手续。 刘某诉状称,他于2000年12月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政法专业,并领取该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文凭,被告工作人员答复:“党校毕业文凭一律不予受理报名”,被告并拒绝出具不予报名的书面答复。 刘某认为,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曾经联合下发的文件,原告的学历及文凭完全符合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所公布的条件规定,而且,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所公布的报考条件并没有规定党校毕业文凭不准报名。 广东省司法厅答辩“你告错了!”,省司法厅按规定并不具体受理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人员的报名申请工作,根本谈不上“作为或不作为”的问题,更何况所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并非司法厅作出,刘某没有弄清行政诉讼的主体资格问题。 而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昨天发表评论说,一些党校乱办学、乱发文凭泛滥,一些地方干部中流传着“党的干部上党校,党校的文凭最好要”的顺口溜。评论指出,个别地方党校、干校在招生、办班及文凭证书发放过程中的混乱情况受到了中央党校和高校学者的严厉指责。 党校的本科学历是否能进司法考试的考场依然悬而未决,法院将择日宣判。(林洁、荆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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