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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镕基签署命令任命董建华为香港第二任特首 2002年03月04日 18:26 中新社北京三月四日电 中国总理朱镕基今天在此间主持召开国务院第八次全体会议,就任命董建华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作出了决定。朱总理签署了国务院令,任命董建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于二00二年七月一日就职。 今天的全体会议审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上报的关于选举董建华为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的报告,并听取了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廖晖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侯任人产生过程的汇报。 朱镕基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侯任人的生产过程,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有关选举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得到了香港社会各界的普遍肯定。董建华先生在第一届行政长官任期内,为“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在香港的正确贯彻落实做了大量工作。在面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和香港内外经济环境变化的过程中,为维护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等中心的地位,加强香港与内地在经济和其他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保持香港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朱镕基强调指出,我们相信,董建华先生一定会在下一届任期内,带领特区政府和香港各界人士克服目前面临的暂时困难,为促进香港经济的繁荣和各项事业的进步,作出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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