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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建华发表声明强调本人不是任何政党的成员 2002年02月28日 20:08 中新社香港二月二十八日电 刚刚被宣布为香港特区第二任行政长官候任人的董建华今天傍晚发表声明称,其本人不是任何政党的成员。 董建华透过他所设立的竞选办发表的声明说:“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569章)第(2)款所载有关“政党”的释义,本人不是任何政党的成员。” 声明说:“本人谨凭借《宣誓及声明条例》(第11章)衷诚作出此项郑重声明,并确信其真确无讹。” 另外,董建华在选举事务处下午宣布他成为第二任行政长官候任人之后发表讲话时,对选委以及市民给他的支持表示谢意。 他说:“在选举期间,我尽我所能,听取选举委员的意见;也尽我所能,听取广大市民的意见。我听到你们的心声,大家希望尽快恢复香港经济活力,尽快改革政府架构和办事作风,急市民所急,想市民所想,回应你们的心声,就是我对香港的承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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