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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声称可用"台湾"名义签自由贸易区协议 2002年02月04日 16:28 中新网香港2月4日消息:台北讯,台湾当局新任“经济部长”宗才怡今天声称,当局未来在洽商签署自由贸易区协议(FTA)时,可能以“台湾”的名义来签署。 宗才怡表示,自由贸易区协议是经双方协议的,只要对方同意使用“台湾”名义,“Why Not?”(“为什么不用呢?”) 她声称,如果这样的话,当局将不考虑援用世界贸易组织(WTO)模式。今年元旦起,台湾方面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的名义(简称中国台北)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 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主任、《两岸关系》杂志社社长唐树备日前指出,台湾只是作为一个单独关税领域加入WTO的。因此,两岸双方相继加入WTO后,两岸经贸关系仍属中国主体与其单独关税区之间的关系。两岸间的经贸事务,仍是中国的内部事务,应由两岸协商解决。 唐树备指出,台湾当局声称要在WTO讨论两岸经贸事务,实际上是要把一个国家的内部事务和政治分歧拿到国际组织中去讨论。对此,祖国大陆有关方面已明确表示坚决反对。 他表示,希望台湾当局再次认真考虑大陆方面的建议,将“三通”和两岸入世后两岸经贸关系方面的事务,视作中国的内部事务,尽早由两岸民间对民间、行业对行业、公司对公司去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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